<code id='C6C38F6F16'></code><style id='C6C38F6F16'></style>
    • <acronym id='C6C38F6F16'></acronym>
      <center id='C6C38F6F16'><center id='C6C38F6F16'><tfoot id='C6C38F6F16'></tfoot></center><abbr id='C6C38F6F16'><dir id='C6C38F6F16'><tfoot id='C6C38F6F16'></tfoot><noframes id='C6C38F6F16'>

    • <optgroup id='C6C38F6F16'><strike id='C6C38F6F16'><sup id='C6C38F6F16'></sup></strike><code id='C6C38F6F16'></code></optgroup>
        1. <b id='C6C38F6F16'><label id='C6C38F6F16'><select id='C6C38F6F16'><dt id='C6C38F6F16'><span id='C6C38F6F16'></span></dt></select></label></b><u id='C6C38F6F16'></u>
          <i id='C6C38F6F16'><strike id='C6C38F6F16'><tt id='C6C38F6F16'><pre id='C6C38F6F16'></pre></tt></strike></i>

          会员登录 - 用户注册 - 设为首页 - 加入收藏 - 网站地图 通报违法违规案例商家餐饮经营福州6起!

          通报违法违规案例商家餐饮经营福州6起

          时间:2025-05-10 22:42:52 来源:妙想云舍 作者:知识 阅读:488次

         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(记者张文章)为保障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,福州法违规范网络餐饮服务领域市场秩序,通报今年6月以来,起餐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,饮商营案切实解决网络餐饮脏乱差等群众“急难愁盼”问题。家违截至9月30日,规经福州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累计检查相关餐饮经营户17637户次,福州法违检查发现无证、通报冒用或使用虚假食品经营许可证12家,起餐未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饮商营案主体业态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171家,家违经营场所脏乱差276家,规经责令改正535起,福州法违立案查处130多起,通报已罚没入库36.91万元。起餐

         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,发动社会共同参与监管,对违法违规经营者形成有力震慑,10月8日,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特公布以下6起典型案例。

          老家的味道黎明店使用过期香醋

          近日,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,台江区汤氏餐饮店(老家的味道黎明店)经营环境不整洁、食品加工制作区遍布污水、油污;在当事人食品加工制作区发现无中文标签的泰国康乃馨炼乳1箱、无标签的辣椒粉1袋、已拆封的超过保质期的恒顺镇江香醋4瓶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三条、第五十四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。

          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据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和第一百二十五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,对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,给予警告;没收无中文标签泰国康乃馨炼乳1箱(48瓶)、超过保质期的恒顺镇江香醋4瓶,并处罚款90000元。同时,通知平台提供者依据《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六条,停止该主体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。

          执法人员检查网络餐饮线下店。

          叫了只炸鸡师大店经营场所遍布老鼠粪便

          2021年8月11日,仓山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福州市仓山区四十九坊炸鸡店(叫了只炸鸡师大店)当事人存在“三防(防苍蝇、防老鼠、防尘)”不落实问题,随即下达《监督意见书》,责令当事人加强店内“三防”工作。8月17日,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检查,发现当事人未对“三防”设施进行整改,导致经营场所遍布老鼠粪便,当事人构成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违法行为,违反了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三条第(二)项的规定,依据《食品安全法》有关规定,对其责令改正,并处罚款5000元。同时,通知平台提供者依据《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六条,停止该主体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。

          十三姨集合烤肉营迹路店使用过期“海底椰撞奶”

          检查发现鼓楼云落餐饮店(十三姨集合烤肉营迹路店)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“海底椰雪梨膏”和“海底椰撞奶”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条第(三)项的规定,构成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的违法行为。

          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有关规定,对其处以没收全部违法经营使用的原材料、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30元、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          鑫鳌拜水果龙虾宁化店查出过期土豆粉

         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台江区强行天下餐饮店(鑫鳌拜水果龙虾宁化店)食品加工制作区检查发现21袋“厨神食品”土豆粉(以下简称土豆粉)超过保质期近9个月;在餐厅内发现有9罐“鳌拜”十三香出锅料罐体标签上无生产日期、保质期和生产厂家等内容;以及未经许可经营凉菜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食品安全法》以及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。

          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据《食品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,没收超过保质期的“厨神食品”土豆粉21袋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“鳌拜”十三香出锅料9罐,并处55000元的罚款。同时,通知平台提供者依据《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六条,停止该主体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。

          养生鼎鲍鱼捞饭燕窝鱼翅养生世家台江店从业人员无健康证

         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台江区佰亿达小吃店(养生鼎鲍鱼捞饭燕窝鱼翅养生世家台江店)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,经责令改正后当事人仍拒不改正。

         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《食品安全法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,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有关规定,对其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。同时,通知平台提供者依据《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六的规定,停止该主体在订餐平台上的线上经营活动。

          震山堂仓山万达店面条里吃出创可贴

          2021年6月5日,福州一媒体报道《男子点了“加料”外卖面条里竟吃出用过的创可贴》,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管局经调查,消费者在福州市仓山区面中面餐饮店(震山堂仓山万达店)所点的外卖面条里吃出用过的创可贴问题属实。

        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(六)项的规定,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据《食品安全法》有关规定,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,没收违法所得51元,罚款50000元。

          责任编辑:50

          (责任编辑:百科)

          相关内容
          • 放置江湖厌胜老祖机关道通关路线全解析与实用技巧指南
          • 广东对194家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立案查处
          • 浙江杭州发布首批74件重点商标保护名录
          • 快评丨赛的是龙舟,拼的是经济
          • 延边州发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告
          • 菠菜提取物去除葡萄酒中亚硫酸盐的研究(二)
          • 辽宁提出保障产品质量安全4项要求
          • 福建福州举办反电信网络诈骗视频培训会
          推荐内容
          • 天涯明月刀手游魔宗现世挑战琴魔单挑技巧与实战打法详解
          • “郡灿化妆品”旗下鑫彤祛痘精华产品检出禁用抗生素
          • 龙年·龙舟·龙眼|抬头见喜,有龙则灵
          • 山东省计量院15种标准物质顺利通过审核
          • 合并,退市!知名车企突传消息
          • 海东开展乳制品质量提升活动